关于举办农民合作社最新财务与会计制度解读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帮助广大农民合作社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最新制度内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将在2023年10月下旬举办农民合作社最新财务与会计制度解读专题培训班。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民合作社财务人员、负责农民合作社相关工作的经管干部(辅导员)等,共120人。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培训时间为5天(含报到和返程),培训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报到通知。

  三、培训内容

  以“提升农民合作社财务规范化水平”为主题,重点帮助学员深刻了解最新制度内容,学习财务管理基础要求,增强财务规范意识,提高核算实操能力,培训班以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开展

  (一)专题讲座

  1. 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

  2. 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与会计制度要点解析

  3. 新制度背景下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要点与账务实操指导

  4. 运用财务软件实现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

  (二)研讨交流

  就“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出现的问题与困惑”等主题进行研讨交流。根据培训班人数分组进行结构化研讨,在组长主持下每组按研讨流程安排输出研讨成果。

  (三)案例分享

  邀请当地财务规范合作社负责人就合作社财务管理进行案例分享。

  (四)现场教学

  赴财务规范的典型农民合作社开展现场学习。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2600元/人。

  ,2023年度“聚力强社”学员和2023年度骨干辅导员高级研修班学员培训费均为600元/人;2023年度“兴农”会员培训费2000元/人

  2. 培训期间住宿统一安排,费用另收。

  3. 上述费用统一出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

  4. 培训班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学员开具发票前请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报名及注意事项

  1. 请各省(区、市)结合实际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学员也可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或电子邮箱报名,于开班前15日将《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2. 培训班报到通知(含举办时间、地点、食宿费标准等)将在开班前10天发送给报名学员。

  3. 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名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见公众号上培训通知的链接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4. 所有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参训学员(参会人员)健康管理表》(见附件2)。有明显身体不适的学员请勿参训。

  联 系 人: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老师 010-59197727  18518773790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报名邮箱:nmhzspx@163.com

  附件:1. 培训班报名表

                2. 参训学员健康管理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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