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三难”

  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关系畜牧业健康发展,关系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关系到社会环境公共卫生安全。参加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畜牧大县兽医局长班的学员认为,这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一件难事,主要难在三个方面:

  一是病死畜禽回收难。学员反映,一旦发生畜禽病死,养殖场(户)首先想到的是减少或补回一点损失,特别是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和禽类养殖户,由于没被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范围,一般都有意愿把病死动物出售给不法商贩,即便不出售也多是简单掩埋甚至随意抛弃。对于政府而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大部分落实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防疫员和官方兽医协检人员身上,但这些人员一般还承担着防疫、检疫、执法、技术指导、疫苗发放和数据上报等工作,用于回收病死动物的精力有限。

  二是真正无害处理难。广东从化、湖南临武等地学员反映,近年来规模养殖场发展很快,但多数中小规模养殖场(户)不太注重对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的投入,两地70%的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都没有建设相应的设施,病死畜禽的处理以简单掩埋为主,经常出现选址困难、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既浪费土地资源,又容易造成环境污染。此外,国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生产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生产这类设备的厂家不少,但良莠不齐。

  三是处理设施(厂)长期持续运营难。江苏如东、浙江德清、安徽宁国等学员反映,当地部分养殖场(户)建有无害化处理池等设施,但由于前期设计容量小、病死动物尸体腐化慢、清理腾容难,1个100立方米的无害化处理池运行2-3年就已经饱和。专门建设的无害化处理厂,因前期投资大、运营成本高、产出物经济效益低,真正实现资源化利用的少,长期持续运营也存在很大困难。此外,对在河道、城市公共场所、农村公用地等发现的难以查实来源的病死畜禽,缺乏公益性的无害化处理机制。

  对此,学员建议:

  一是完善收集体系。北京市平谷区学员介绍了当地分点收集、集中处理的工作模式,即:配备专门的收集人员和定制的封闭收集车,降低畜禽养殖户送交处理病死动物的成本;在城市垃圾处理厂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将新增用地纳入城市公益性设施用地予以保障;同时,严厉打击收购屠宰病死动物行为,杜绝从养殖环节收集、加工、贩卖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技术研发。充分利用现有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力量,联合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研发团队,探索新型、高效、环保的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发既能实现无害化处理又能资源化利用的设备,规范针对不同地区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标准及操作规程。学员还建议,研究制定无害化处理产物的质量、卫生标准,允许试点利用动物尸体生产水生动物蛋白饲料并定向试用。

  三是推广处理产物资源再利用。广东四会学员介绍,当地参照江苏、台湾等地做法,建立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将病死畜禽进行集中回收,再用高温高压处理设备进行水解、烘干、粉碎、压榨和发酵,产出可循环利用的生物柴油和有机肥,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效果,也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是完善补助政策。扩大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不再分规模养殖户和散养户,凡是病死生猪经无害化处理的都纳入补贴范围。病死生猪在无害化处理厂处理的,资金补到无害化处理厂;散户深埋无害化处理的,补到养殖户。出台禽类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参照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对无害化处理病死禽类的也给予每百公斤80元的补助。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