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

  参加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畜牧大县兽医局长培训班的学员建议,应对当前基层防疫工作的严峻形势,解决防疫人员数量不足、年龄老化、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的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提高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据学员反映,当前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主要依托力量是村级防疫员,但由于待遇低、任务重、工作环境条件差,近年队伍规模日益萎缩。广东从化市村级防疫员数量从2009年的220名缩减至60名,湖北松滋全市只有230名村级防疫员且大部分在50岁以上,杭州市萧山区不得已从社会招聘15名专职动物防疫员,负责散户的强制免疫和养殖大户制度化免疫的巡查监督工作。学员认为,在散户逐步退出、规模化养殖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应在基层防疫工作中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以政府向其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防疫工作开展。吉林抚松、浙江余姚等地学员认为,这样做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可以有效提高基层单位防疫人员的工作待遇,并把他们的养老需求转由服务组织帮助解决,稳定现有人员队伍;二是通过服务组织内部的工作考核和人才培养,可以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绩效,最大程度地调动防疫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可以减轻乡镇兽医站的工作压力,集中精力做好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病死畜禽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为此,学员建议:

  一是给予发展政策。江西吉安、黑龙江桦南、河南内乡等地学员反映,目前多个地方已经推动发起成立防疫专业化组织,但国家尚无相关政策,基层部门不敢盲目实践。他们建议,农业部研究制定加快推动基层防疫工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意见,为推动基层加快成立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政策文件依据。在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行政执法职能的前提下,鼓励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服务部门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转为市场化的服务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诊疗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专业性服务。

  二是帮助规范运行。在前期,政府要指导帮助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诚信体系建设,为服务组织与养殖户签订合同防疫提供鉴证,规范政府、服务组织和养殖户三方权责关系。在后期,加大服务采购力度,给予人才培训支持,支持其依法开展动物诊疗、兽药及饲料经营,在金融、税收、项目配套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必要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使其能够持续经营运转。

  三是创造市场环境。加快《兽医法》立法进程,通过法律规范兽医人员的行业准入条件和权利义务,调整其与服务组织等各方的关系。制定社会化服务收费指导性意见,将所有兽医服务人员、服务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加大执业兽医人才培养力度,允许持证人员承担公益性服务职能。严格兽医卫生执法,坚决打击游医、借壳行医、无证行医、制售假劣违禁兽药等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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