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局长轮训情况反映第6期

学员建议完善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管理

  参加北方产粮大县农业局长培训班的学员认为,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管理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关于项目资金用途。吉林省梅河口市刘桐国、河北省宣化县赵洪海、山东省惠民县王保同均反映,2012年高产创建项目资金用途确定为种子、化肥等农资物化补贴和农机服务两大类,这适合于田块完整、集中、种植规模较大的地区,但在田块细碎、分散地区,由于适合的小型农机具缺乏,农机服务类资金不便执行。赵洪海和山东省临沂市庄乾德等学员还反映,2012年项目资金用途中取消了农民培训,使得高产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受到影响。

  关于资金拨付时间。学员普遍反映,高产创建项目资金6-7月份才下发,部分地区甚至拖到8-9月份下发,无法为春耕生产提供及时支持,同时导致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问题。

  关于项目连续性和稳定性。学员普遍反映年度间高产创建项目资金规模和使用要求变动给工作带来被动。河北省平泉县张春满、山东省聊城市王怀恩、惠民县王保同等学员指出,由于农民长期形成的种植习惯比较顽固,通过高产创建活动培养新的种植习惯需要持续几年的时间,项目经常发生变动,影响创建效果和示范带动作用的稳定发挥。

  关于项目资金规模。学员普遍反映,项目扶持资金与高产创建实际需要相比缺口较大,难以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要求。

  学员建议:一是允许地方农业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指定范围内灵活安排项目资金,对不适合农机服务地区可以全部进行农资物化补贴;保持对农民培训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对新型农民、尤其是合作社农机服务人员的培训。二是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保持高产创建项目在地域、资金使用方式上的相对稳定和连续,以便地方提高工作计划性,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三是加强农业、财政等部门协调,提前拟定资金使用计划,并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到县;对于因拨付时间延后至跨年度执行的,允许按照原来的项目资金使用类别继续执行。四是合理计算高产创建所需要的物化补贴、农机服务、农民培训项目等所需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到高产创建项目中,提高技术措施和设施条件配套水平。

  (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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