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局长建言渔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

  内陆渔业班学员普遍重视渔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认为合作社在提高渔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渔民增收、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认为渔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着规范化程度较差、缺人才缺技术缺资金、流通加工能力弱等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

  推动渔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学员建议:

  一是完善现有法规政策。建议提高渔民合作社注册门槛,防止明显不规范、没有经营能力、明显带有套取项目资金意图的合作社注册成立。建立合作社淘汰机制,通过年审或抽检,对已经不具备合作社登记注册条件的注销法人资格。建立工商部门、农业(经管)部门和渔业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渔业部门在指导渔民合作社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国务院出台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专门文件,在合作社人才、融资、税收、用水用电用地、基础设施建设、流通加工能力等各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分级开展渔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重点通过示范社建设行动,引导渔民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财政扶持项目重点扶持示范社。政府设立渔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对各级渔民合作社示范社给予奖励。

  三是重点加大流通加工能力的扶持。在即将出台的《农业部关于促进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渔民合作社流通加工能力建设进行具体部署,财政扶持进行倾斜,形成一批流通加工能力较强的渔民合作社。

  (李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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