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首创农机安全互助保险

  陕西省2009年开始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这在全国是个首创。

  互助保险按照“协会搭台、农民唱戏、互助合作、同舟共济”的思路,集千家之力解一家之难。农机安全协会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并行延伸,设立地区办事处、县级会员服务站,利用农机监理系统现有的服务管理资源,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参加安全互助保险;筹集的安全互助资金、会员互助会费资金,实行全省统筹、市县(区)记账管理;除去补偿损失和工作经费外,结余仍归会员所有,通过会员权益积分制度落实到人,会员积分可以抵交下年度的互助会费,可承继,可转让。

  3年来,全省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从3个险种增至4个险种,从19个县发展到81个县,互助会员从6800户增加到13463户,共筹集安全互助资金434万元。2012年,财政部门还将对农机安全协会办理的“拖拉机驾驶人及第三者责任组合互助”、“联合收割(收获)机损害组合互助”两个险种补贴40%的保费,其中省财政负担30%,市县负担10%。

  据陕西省榆林市学员介绍,该市参保农机手目前已突破600人,累计互助金达10万元,累计会员权益积分55511元。过去20马力以下兼用型拖拉机仅办理交强险就需要460元,实行互保后交强险、机身险和机手险合计仅为210元,切实帮农民省了钱。

  2010年,湖北省借鉴陕西经验在全省95个县相继推开农机安全互助保险。2011年,全省农机安全互助会员4.4万户,互助金达850万元。据湖北省宣恩县农机办的学员介绍,目前全县拖拉机已实现全部参保,累计互助金12.8万元,2011年共发生农机事故16起,理赔14起,理赔金额1.7万元,其中最大一起投保600元,理赔5300元。

  参加农机局长班的学员认为,农机互助保险是保险模式的创新。一方面,通过互保可以有效提高农机手应对事故风险的能力,保障农机运营和机手生活秩序,有益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也拉近了监理人员和农机手之间的距离,使监理部门能更有效地掌握当地农机事故总体情况,在履行管理职责时多了个抓手。

  学员建议强化支持引导,完善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制度。一是加强宣传推广,处理好参加农机互助保险和享受大中型农机购机补贴的关系,培养农机手的参保意识。二是扩大保险面,逐步把旧农机、小农机覆盖进来。三是拓宽保险责任范围,把跨省作业事故保险考虑进去。四是设立财政专项,提高补贴强度,调动农机手参保和监理部门工作两个积极性,支持各地试点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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