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规模经营 合作社优势凸显

  日前,第四期农业局长培训班学员围绕培育和扶持土地规模经营主体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主力军,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规模经营主体的优势正在逐步显现,地方相关扶持政策正越来越多地向合作社倾斜。

  据山东省胶州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逄增琪介绍,农民以土地入股、联合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土地进行规模经营,正在发挥促进农民增收的积极作用。如胶州市张应镇臧家庄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与福生公司等5个加工出口企业合作种植蔬菜,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1320亩,菜农年人均纯收入达1.2万元,村民入社率达到98%;神农圆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带动冷家庄等11个村庄分别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收入保底、盈余分红的分配形式,带动流转土地近万亩,亩均增收700元;青岛千户马铃薯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专门为美国百事公司上海分公司种植大西洋A马铃薯,带动以高福庄为中心的16个村庄,种植面积达到2100亩,仅此一项就使每亩增收1200元。

  在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工作中,胶州市将扶持壮大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之一,专门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合作社通过统一订单、统一施肥、统一检测、统一档案、统一收购“五个统一”,把入社农户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经营。目前,胶州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到48家,规模经营土地6.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5%。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农业局局长张华辉在讨论中也谈到,农村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经营组织载体的结合,不仅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程度,而且促进了平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多样化发展。土地的合理流转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大户集中了土地、技术、市场等大量资源,促进了家庭经营同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平桥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2008年的40多个发展到2010年的320多个,其中种植、养殖、土地信用等各类参与土地流转的合作社259家,累计流转土地14.3万亩,占全区流转土地面积的46.6%、全区耕地总面积的17%,已成为平桥区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第一大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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