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期培训班的专题研讨活动中,四川、江西、浙江、重庆等地的学员介绍了各自所在地区在规范和服务土地流转方面所做的探索和尝试。其中,四川省简阳市农业局局长冯炳发、重庆市潼南县农委副主任黄伟介绍的本地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建设情况,引起了各地学员的关注。
简阳市目前已经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县级成立服务中心,机构设在农经局,主要负责政策研究、数据统计、资料汇集和宣传服务;乡镇设立服务站,主要负责受理流转申请、发布流转信息、组织流转合同签订、指导和监督流转过程;村级建立服务点,主要负责流出户信息整理、供需信息对接,具体工作由村会计承担。潼南县机构设置情况与简阳市大致相同。
简阳市、潼南县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发挥了较好作用。一是摸清了家底。机构建立前,当地土地流转规模究竟有多大,县级农业部门很难掌握。机构建立后,全县土地流转相关数据和资料都汇集到县服务中心,可以全面掌握全县土地流转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目前,简阳市和潼南县通过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的土地面积已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0%以上。二是减少了纠纷。机构建立前,两地土地以自发流转为主,流转程序比较混乱,合同签订不规范,流转一方反悔扯皮事件引起的纠纷较多。机构建立后,对土地流转程序做了严格的要求,土地纠纷明显减少,潼南县土地纠纷事件比以往减少了80%以上。三是保护了土地。简阳市流转土地用于养殖业的较多。机构建立前,流转土地用于养殖导致土地难以复耕问题造成的农户上访事件很多。机构建立后,流转土地用于养殖业的,必须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缴纳土地复耕抵押金方可经营。目前,简阳市用于养殖业的流转土地已有30%施行了复耕抵押金制度。随着前期承包合同的逐步到期,这一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并将逐渐推广至所有流转土地中。四是提高了意愿。机构建立前,农户土地流转的对象主要是自己的亲朋好友,流转范围受限、规模较小。机构建立后,发挥了政策宣传、流转指导、信息沟通、合同规范、纠纷调解、风险防控的作用,促进了农户流出土地和大户流入土地意愿的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