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打造“一懂两爱”“三农”工作队伍,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定于1112月举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于今年1124日至1213日分3期举办,每期5(不含报到和返程),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及所属分院具体承办(见附件1)。

  二、培训主题和主要内容

  培训班以“稳产保供增收”为主题,重点围绕中央有关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农民持续增收、国家粮食安全、生猪生产、乡村产业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等专题进行系统学习,交流先进经验,研究难点问题。培训班综合运用专题讲座、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和现场教学等方式开展培训。

  三、培训对象

  全国粮食大县和生猪调出大县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负责人,名额分配到省(见附件2),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具体参训县(市、区)及相关人员。农业农村部相关单位部分干部同班学习交流。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精心组织,按照分配名额选派干部参加培训。优先安排新任职和近3年未参加过轮训的负责同志参加,避免同一县(市、区)多头、重复调训。通知电子版及附件可到农业农村部网站“人事信息”栏目(http://www.moa.gov.cn/)或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专题专栏—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栏目(http://www.gbxy.agri.cn/)下载。

  (二)各培训班以省为单位统一报名,于相应班次开班前10天将本省参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至所参加班次承办单位。

  (三)培训班将围绕有关主题开展研讨活动(题目见附件4),请参训学员结合地方工作实际,选择其中1个研讨题目撰写专题交流材料,于开班前7天将材料电子稿报送所参加班次承办单位。专题交流材料应重点反映当地相关工作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现实原因及改进建议,特别是立足中央政府职能应予协调解决的困难和政策建议等。培训班将对交流材料进行汇编,供班级交流学习。

  (四)培训班免收培训、教材、资料、食宿等费用,差旅费自理。各承办单位交通路线图可到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主页“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专栏下载。

  附件: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班次安排表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名额分配表

            3.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学员报名表

            4.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轮训研讨题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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