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竹县:织密法律服务网络 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四川省大竹县因竹多竹大而得名,位于四川东部,达州南部,总人口112万,耕地面积140万亩,农村人口91.6万,辖3个街道、27个镇、21个乡,374个村、69个社区、3356个村民小组、411个居民小组。在全面推进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始终秉持政府主导、行业支持、社会参加、个人参与的宗旨,健全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

  一、主要做法

  (一)着力构建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立大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高标准构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司令部指挥所。全力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村(街道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全县形成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室(村调委会)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和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人员通过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开展包百村、联千组、进万户活动,为乡镇(街道)、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开设法律服务专区(窗口),集中受理法律服务事项,通过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维权,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

  (二)着力选优配强法律服务队伍。组建法律援助人才库,依照法律职业准入规定,考核聘用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组建法律援助人才库,参与法律援助案件的具体办理,扩大法律服务队伍。组建人民调解员队伍,择优从高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大学生志愿者、政法系统退休老干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同志、农村德高望重的老党员中选拔人民调解员。加强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律师加入法律志愿者队伍,通过志愿服务,为农村提供优质免费法律服务。发挥定居农村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老党员五老人员作用,通过法律知识培训,建立老年法律服务志愿队伍,扎根农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参与处理民间纠纷,实现了村村有调解能手,农村民间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三)着力建立结对法律服务体系。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建设,积极开展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为每个村配备一名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职责、权力。法律顾问、乡镇驻村干部、驻村民警发挥各自特长,密切配合,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法律服务、把好法律观、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审查重大合同、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指导规范村规民约、调处重大民间纠纷,有效保障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权利、切实防范基层微腐败、打击地痞流氓村霸,让大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就能及时妥善解决,努力营造文明的乡风民风,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软环境。开展助力精准脱贫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针对性地为全县70个省定贫困村提供法律服务,在贫困村挂牌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建立精准扶贫对象免予审查制度,切实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法律援助案件的实效。加强异地协作,在农民工密集的广东省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

  (四)着力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法润竹乡行动,以法律七进法治乡村创建为抓手,县乡村联动打造法治驿站”“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举办法治文艺大巡演”“法律知识大讲堂,开展审判进村组”“执法在现场等活动,着力增强乡村干部法治观念,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整合基层两所一庭力量,组建普法宣讲队,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巡回法治宣传、纠纷化解等服务群众活动。推行订单式普法,在菜单式普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订单式普法,推动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普法。推动文化普法,组建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深入村社开展法制宣讲。坚持案例普法,在县电视台大竹讲堂栏目开设法治板块,通过专业法律人才针对典型案例普法。努力形成人人懂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工作成效

  (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基本健全。现有乡镇(街道)司法所5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12个,律师事务所3个,司法鉴定所1个,县级法律援助中心1个、异地法律援助工作站1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贫困村法律援助联系点70个,公证处1个,各级人民调解组织652个。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专兼职人员5000余人。在70个贫困村和304个非贫困村开展助力精准脱贫· 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在全县443个村(居)委员会设立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现了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有效。2016年以来,全县举办法治讲座390余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0万余份,法治文艺演出18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逾99万人次。截至目前,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法律进乡村示范点1个,市级法治示范镇”5个,市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4个。

  (三)人民大调解格局基本形成。全县各级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944件,调解成功28368件,调解率达99%,成功率98%,成功调解重大疑难纠纷72件,其中,成功化解妈妈镇谢林国因历史原因要求国家赔偿和划分土地信访案、高穴镇因场镇建设老板资金断裂后入刑产生的60多户遗留问题。通过人民调解有效防止了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凸显了人民调解“稳压器”作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力推进。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3件,提供法律援助11219人次。为更好地解决外出农民工维权难题,在广东建立了大竹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广东法律援助工作站。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办理公证13000余件,司法鉴定600余件。

  (黄华供稿 窦晶鑫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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