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约因素的破解

  针对当地山区人多地少政策执行难,资金分散前期建设效果差,自然资源建设潜力不足,政策人员均不到位等问题,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依托乡镇主体力量,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整合项目资金使用,多渠道提高农民认可度,逐个突破难题,有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改善了农田基础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了粮食高产、稳产的目标。

  一、多措并举开展,克服项目政策处理瓶颈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农民认同度。重视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当地农民认识到,经过综合治理,提高耕地质量后的巨大潜力,以及通过高标田项目建设提高亩产,给自身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长远效益,提高农民的认同度,使其都接受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使得工程能够顺利实施。二是建立乡(镇)政府在项目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落实政策处理责任。农业农村部门与乡、镇政府合理分配事权,如项目规划设计、工程结算、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均需通过乡(镇)政府确定。通过政府发文或签订项目建设责任状等方式,明确建设职责。同时将项目纳入区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安排项目工作经费等措施,进一步落实政策处理工作。三是创新项目村管理机制,提高村双委政策处理力度。建立项目村建设承诺书制度,提高村双委政策处理力度,避免村双委变成项目建设的旁观者。项目村双委须承诺做好:召开村民会议宣传项目政策、制定政策处理标准与办法、落实人员负责政策处理保证无障碍施工等。

  二、发挥整合优势,实现建设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整合农田建设资金,保障投入1600/亩。改革后,1000/亩的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有力弥补了之前地方财政投入的不足。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内容,真正做到建一片,成一片,建成名副其实的高标田。二是提升建设门槛,统一建设标准。高标田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从建设部门颁发的资质单位中选择,在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中,农田灌溉、排涝内容占比重要,选择水利资质单位更符合项目,而且水利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项资质齐全,有利于统一建设标准。

  三、摸清真实家底,启动3-5年项目规划

  机构改革前,多个部门都承担农田建设工作,每个部门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建设重点、投资规模等都不同。要着手委托专业机构,摸清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包括已竣工的或者已认定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备资源区域。进一步核实已竣工的项目或已认定项目的工程内容、沟渠桥涵等使用现状、田水路林等治理状况,哪些已到达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哪些还需提升改造。启动编制3-5年项目规划,科学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规范项目管理,提升农田建设队伍素质

  一是着力制度执行,规范项目管理。省级层面加快制定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政策,同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评审立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资金审计、验收、资金支付等工作。二是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项目监管。指定专人负责一个项目,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奖罚分明。具体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督查以及工程量计量、资金审核等。三是组建机构,提升队伍业务水平。首先对应省级农田建设处,组建新的事业机构,专门负责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政府投资项目。其次是开展集中培训、考察学习交流等模式,提升新组建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就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职业资格考试,加强对水利、农业、造价管理等方面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知识水平。

  (李益平供稿 程则山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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