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注重实用 创新机制 扎实推进美丽乡村规划编制

  北京市昌平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扎实开展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除去已实现或正在搬迁上楼的村庄,昌平区有217个村开展了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截至201911月,有80个村取得规划批复后已开始美丽乡村项目设计和建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实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北京市落实“五级书记抓”要求,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对加强村庄规划管控提出了明确要求。建立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市规划部门主责推进,各区属地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昌平区按照部门协同、乡镇组织、村级主体的机制,建立了工作专班,成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昌平区把村庄规划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整合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着力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规划不投入。

  二、以技术规范为指导,分类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市规划资源委和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制定出台《北京市村庄布局规划》《北京市区级乡村规划编制指导意见》《镇(乡)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以及《北京市村庄规划导则》等文件,健全村庄规划体系,强化了各层级规划编制系统性的业务指导。昌平区据此明确“四类”村庄布局,城镇集建型60个;整体迁建型16个;特色提升型8个;整治完善型133个,实行差异化引导策略,推进个性化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通过环保、园林、水务、市政、卫生、教育、民政等区级部门联审,落实生态环保红线、河湖蓝线、公服设施配置等技术规范,统筹土地利用规划、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规划等专项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同绘一张蓝图,确保村庄规划的实用性。

  三、抓核心环节,多措并举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开门编规划、驻村编规划、统筹编规划”的要求,昌平区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抓好三个方面工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抓技术服务。积极响应市规划部门征集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等“三师下乡”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倡议,组织32家单位44个团队及个人168人参与美丽乡村编制,并积极组织规划部门负责人,镇村干部、规划师团队参加市级培训;建立了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有效调动了技术力量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二抓部门联动。建立“边编制、边审核、边修改”的工作机制,区规划部门和区农业农村局定期召开内审会,联席会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审会,对美丽乡村规划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规划编制质量。三抓规范编审环节。明确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在村委会公示30日,履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乡村责任规划师技术审核、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区政府审批、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布等工作流程,确保村庄规划依法合规。

  四、明确编审要求,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昌平区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村民主体,强调村书记是村庄规划编制第一责任人,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同时充分听取村民诉求,让村民参与村庄规划的决策。加强规划编制团队的约束,建立驻村编规划工作台账APP,明确编制团队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现场踏勘不少于2次的要求,对编制团队与村镇主管部门、村民代表沟通次数、问卷调查等数量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编制过程信息化管理,确保村庄规划“接地气”。同时通过规范审批程序,确保村民全程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在村委会公示30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为规划审批首要流程,确保美丽乡村规划解决村庄发展和村民关切的实际问题。

  (邹虎供稿   董烈之编辑)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