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体的产生与发展
宿州市埇桥区坐落于安徽省东北部,是宿州市政府所在地,皖东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省乃至全国典型的农业大区。全区下辖25个乡镇,11个办事处,325个行政村,总人口170余万,其中农业人口130.9万,农户32.7万户,农村劳动力68万人,土地总面积286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7.8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14.3万亩,农业人均耕地1.7亩。小麦是埇桥区的主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和总产居各种作物之首,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粮食先进县(区)。
2010年8月,埇桥区成为第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2011年11月,宿州市成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就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宿州市在推进“两区”建设的实践中,发现单一主体难以应对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规模经营、集约经营、一二三产业脱节、社会化服务不足等问题也不是单纯发展哪一类新型主体就可以解决的,各类新型主体各有各的问题,但联合起来刚好互补,于是探索构建了一种新型主体间的利益联盟,即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从2012年9月份开始,宿州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6个联合体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如今,“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概念已连续3年写入安徽省政府一号文件,在全省示范推广。目前,宿州市埇桥区发展了60家联合体,其中粮食产业28家、蔬菜产业14家、畜牧产业15家、其他特色产业3家,联合体框架内的农业企业达到6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26家,家庭农场512家,经营土地总面积33万亩,带动农户9.8万户。
二、联合体的内涵与特征
2015年8月,安徽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15〕44号)指出,联合体是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紧密型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联盟,联合体内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持独立经营并有明确分工,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确立权责利益联盟关系,在平等、自愿、互利基础上,实行紧密型一体化经营,形成一个具有规模经营优势,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高效联合的利益共同体。
联合体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组织形式的最大不同在于,联合体内的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按市场规则进行契约式联结,各主体间保持独立经营的市场地位,而非融合成为一体。联合体通过独立主体间的契约联结,带来外部规模经济、节约内部交易费用,强化各自专业分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在联合体整体收益增加的基础上实现各个主体自身收益的增加。在联合体内,一般由龙头企业负责判别市场信息并转化为生产决策,然后沿产业链反向传导给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社和专注于生产的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以此扩大生产和服务的外部规模,提高产品生产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降低资本进入的风险性和上下游主体间的交易费用,在联合体的框架内实现节本增效,并将增值收益合理回馈给各主体,形成一个多元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有效解决了农产品供需错配、稀缺要素导入不畅、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不清等问题。
三、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的运作模式
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成立于2012年,位于宿州市“两区”建设的核心区内,主要从事优质小麦种子和玉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在联合体成立的前一年,牵头的淮河种业公司曾自己流转1000亩土地,但公司直接种地,不仅种不好,而且成本高。公司自己“单打独斗”行不通,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必须和其他主体“联合”起来,充分利用各自优势。
2012年7月,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成立,当时联合了5家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耕种6300亩土地,如今已经发展到13合作社和27个家庭农场,联合经营土地面积1.6万亩。联合体中,牵头的淮河种业公司,负责制定生产计划、提供农资和技术指导。13家合作社中有11家是农机合作社,1家植保合作社和1家水利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430台套,可以开展从种到收以及烘干仓储在内的全程专业化服务。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约600亩,负责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生产,由于产品销售有保证、服务几乎全部外包,家庭农场主表示,现在种几百亩地比原来种十几亩地还省力。联合体创造了一个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利益空间的平台,联合体内的各个主体都能在这个平台上增加收益。
(一)龙头企业的角色定位和核心功能
淮河种业公司是联合体的牵头主体,拥有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小麦品种,主要从事小麦良种研发和繁育,负责制定联合体经营土地的生产计划、生产标准,供应良种和生产资料,调度合作社提供生产服务和技术服务,并负责产品收购和销售。其在联合体内核心功能是选择品种、保证销售和加工增值,为实现产业链增值提供技术支撑和生产、销售保障。稳定的原料供应是公司生产经营得以保证的重要前提,通过组建联合体,公司在无需自己流转土地的条件下获得了较大规模的育种基地,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有足够的动力将生产技术和相应的农资、服务推广和提供给每一个生产主体,客观上起到了促进技术传播和利益共享的效果。
(二)合作社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机制
联合体内的13家合作社能够提供包括耕地、播种、施肥、打药、浇水、收割、烘干、仓储等从种到收的全程专业化服务。合作社加入联合体时要与淮河种业签订服务协议,对作业标准和服务范围进行约定。服务价格则依据油价、人员工资等因素,每年在联合体内开会协商决定,一般高于成本价、低于市场价。例如今年小麦收割的市场价是60元/亩,联合体内则是35元/亩。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之间不签协议,合作社的作业服务由公司统一调度,家庭农场可以对合作社的服务质量进行反馈。由于合作社在联合体内的作业环境相对固定,作业面积得到保障,能够实现靠规模盈利,服务质量也相对稳定。一位农机合作社理事长说,以前对普通农户一天只能作业60-80亩,每亩收40元可能还会赔钱,现在专门服务家庭农场,每天可以作业200多亩,每亩收30元也能赚钱,作业效率和经济利益都提高很多。
表1 合作社对联合体内家庭农场的作业服务价格及主要成本
小麦作业服务价格(元/亩) |
耕地 |
35 |
玉米作业服务价格(元/亩) |
耕地 |
0 |
播种 |
20 |
播种 |
25 |
||
施肥 |
8 |
施肥 |
0 |
||
打药 |
5 |
打药 |
5 |
||
收获 |
35 |
收获 |
50 |
||
运输 |
5 |
运输 |
5 |
||
烘干 |
0.04元斤 |
烘干 |
0.05元斤 |
||
仓储 |
0 |
仓储 |
0 |
||
作业服务总成本(元/亩) |
油料 |
70 |
作业服务总成本(元/亩) |
油料 |
70 |
维修 |
5 |
维修 |
5 |
||
折旧 |
2 |
折旧 |
2 |
(三)家庭农场的生产模式和经营效益
家庭农场加入联合体时,要与公司签订一个一揽子的合作协议,以后每年再与公司签订小麦良繁协议,约定农场生产的小麦必须卖给淮河种业,公司则要以高于国家保护价0.1到0.15元的价格收购产品。小麦生产过程中,由公司指派合作社来提供作业服务并烘干储存,公司还对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定期发布生产信息,提醒农场主该进行哪些田间管理。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也由公司统一订购,直接分发到每个家庭农场,价格比市场价低10-15%,农资费用和作业服务费用,可以当时结算,也可以待产品收获后从销售收入中扣除。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一般还自有少量农业机械,抢收抢种时可以补充作业力量,由于服务基本外包,农场都没有长期雇工,有的农场主甚至不去地力看,也能种的挺好。
今年联合体小麦平均亩产590多公斤,最高单产达1300斤,全部作为良种以每斤1.3元的价格回收。其中一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536亩,2016-2017生产年度,亩均总产值2100元,总成本1700(其中地租1080元、化肥240元、种子150元、农药75元、用工35元、农机120元),净利润400元,主要都来自小麦,玉米受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只能保本。
另一个家庭农场经营1600多亩地,平均流转价格900多元,由于是每年收麦前付租金,再加上用联合体的农资和机械费用是收麦后从收入中扣除,不仅不收利息,而且按进价结算,农场主是先种地后交钱,而且相当于只需周转一个月的地租钱就能完成全年生产。今年,地租支付时间甚至调整到了麦收以后,农场主可以先卖粮再交钱,完全无需垫付生产资金。
(四)联合体各主体间的互利共赢
一是通过生产和服务的外部规模化实现成本节约。粮食生产领域环节多、周期长,小规模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成本很高。联合体将生产服务的供求双方紧密联系在一起,淮河种业公司根据带动基地的总规模,向农资企业统一采购低于市场价格的农资,直接配送到家庭农场,例如玉米肥比市场价便宜200元/吨,用吨袋包装甚至能节省360-500多元/吨,并且提供赊销服务,进一步减轻了农户的资金压力。合作社优先为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提供全程农机服务,并给予价格优惠。某家庭农场主介绍,自从参加了联合体,农资和农机作业的费用每亩可便宜100多元,更重要的是农药和化肥的质量有了保证。
二是引入适用生产加工技术实现增产增效。某家庭农场主表示,去年与公司合作种植优质小麦种子,每亩比普通品种多产100多斤,而且公司的收购价格是每斤1.3元,比市场高2毛钱。光是种植小麦种子,每亩就多挣200多元。小麦和玉米容易产生霉变,产品品质降低会卖粮收益,联合体内多家合作社兴建了烘干仓储设施,不仅有效解决了家庭农场的晾晒问题,还明显提升了产品的市场价格。2014年,联合体在政府支持下建设了1万吨仓储设施,以及日加工能力500吨的烘干设备,对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提供优惠烘干、免费仓储等初加工服务。烘干玉米每斤优惠2分钱,100亩玉米每年因此就可节约两三千元,还可以免费存放在公司仓库,自主选择出售时机和出售渠道。据介绍,烘干玉米由于黄曲霉素几乎为零,适合加工为母猪料和仔猪料,每斤销售价格可比没烘干的高出8分钱。
三是通过联合强化专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联合体中三大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是:企业做市场、家庭农场搞生产、合作社搞服务。在联合体内,企业是先进生产要素的集成,具有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优势,在农产品加工营销、统一制定生产规划和生产标准等方面专业性最强;合作社拥有专门的农业机械和设施设备,受企业委托按要求为家庭农场提供全程专业化服务;家庭农场只需按照企业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向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联合体促使各类新型主体深化分工、各司其职。用一位家庭农场主的话说就是,专业人干专业事,共同把事干好了,一起把钱赚多了,大家都能多分了。
四、产业联合体的利益联结机制
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是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的一体化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三类主体通过多种机制实现联结。一是合同契约联结。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协议,确立农产品收购、生产资料供应及农机农技服务的交易关系和监督约束机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紧密利益共同体。二是产业合作链接,即由龙头企业牵头,沿产业链条将分散经营的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及专业大户组织起来,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三是生产要素联结。联合体各方通过资产、资金、技术、品牌、劳动力等要素相互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为例:淮河种业公司利用自身资产抵押担保,帮助4个家庭农场贷款800万元,垫付资金为28个家庭农场提供生产资料,形成资金融合;联合体的农机合作社中,一部分机械装备由企业投资购买,也有家庭农场带机入社,形成资产融合;企业对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形成技术融合;企业对家庭农场的产品进行加工,统一使用企业的品牌销售,形成品牌融合。
在多种利益联结机制的作用下,联合体各方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一体化格局,其具备内生性特征的几个基本关键点在于:一是企业牵引。龙头企业凭借资金、技术、信息、营销网络、品牌、管理以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比较优势,成为联合体的核心。二是互利驱动。互利是联合体得以建立和持续运营的根本所在。这种利益驱动显性的表现在主体之间,如龙头企业往下端供应的技术、生产资料低于市场价格,而收购下端的产品又高于市场价格。隐性的利益表现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企业分别获得了稳定可靠的服务对象、销售渠道和原料来源,既有质量保证,又减少了交易成本。三是优势互补。联合体内各主体作为一个独立市场主体的存在价值就在于其各有比较优势。企业的市场化程度高,合作社具有中介性作用,家庭农场则具有生产的专业化优势。互补性的联结会产生“1+1+1>3”的效果,使各主体都产生参与联合的内生动力。四是合作共赢。联合体的共赢,从整体上讲是生产规模扩大、生产质量和效益提高、生产风险降低等所带来的节本增效。共赢的基本逻辑是,龙头企业为获得稳定高质的产品来源而牵头联合体,专业合作社为获得稳定的服务对象而加入联合体,家庭农场为获得稳定可靠优惠的生产性服务而参加联合体。
五、推动联合体健康发展的举措
2012年至今,宿州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从财政补贴、金融创新、项目支撑、人才培养、建设用地等方面推动联合体的发展。
一是财政资金项目倾斜。2013年以来,市县区财政兑现联合体成员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贷款贴息等财政扶持资金7200多万元。2015年埇桥区统筹市区两级现代农业奖补项目资金向联合体倾斜,共投入620.07万元,占项目资金总额的41.75%,其中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的98.15%、共计264.87万元都用于支持联合体建设。
表2 埇桥区2015年度财政资金给予联合体奖补情况统计
序号 |
奖补项目 |
奖补总金额(万元) |
涉及联合体奖补(万元) |
联合体奖补占比(%) |
1 |
区现代农业奖补 |
569.367 |
152 |
26.70 |
2 |
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 |
269.87 |
264.87 |
98.15 |
3 |
国家现代农业“以奖代补”资金 |
646.06 |
203.2 |
31.45 |
|
|
1485.297 |
620.07 |
41.75 |
二是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全市有7个联合体的龙头企业为192个家庭农场担保贷款7325万元,形成了龙头企业领保模式。市、县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每年安排2亿元的担保额度,专项用于联合体成员贷款担保。2017年宿州市推出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劝耕贷”,由省农担公司担保,市政府设立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贷款程序简单,3天之内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可获得不超过200万元、其他新型主体可获得不超过1000万元的信用贷款。
三是提高农业保险标准。在粮食产业联合体的家庭农场开展了农业政策性保险提标试点6.2万亩,小麦、玉米在原保额270元、250元的基础上分别提高到500元、400元,提标部分的保费由市县两级财政给予70%的补贴。
四是加强项目支撑。宿州市发改委牵头成立了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组,整合各类项目向产业化联合体倾斜。淮河粮食产业联合体自成立以来,累计获得省级示范联合体、省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奖励40万元;对联合体内的家庭农场补贴土地流转费用每亩200元,连补三年,受补贴面积共8000多亩;给予600万元贷款的贴息累积约100万元;农机机库棚建设奖补20万元;烘干设备补贴180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约1000万元;还安排了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利项目建设,联合体内80%、约1.2万亩土地已经实施完成。
六、联合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有效组织形式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无论从组织形式、运行方式、体制机制上都较为符合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内涵,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实践,从新型经营服务体系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形态,从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是一种有效的路径。发展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具有重要的方向性意义。
(一)联合体是新型经营主体联合的普适性组织形态
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新型经营主体各自的局限性开始显现,需要更高的组织化程度来实现。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本质上是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再组织,通过这种组织形式,各类主体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产业联结、一体发展,既发挥了各类经营主体本身所具有的优势,又弥补了短板,既是优势叠加,又是短短相连,都能达到“1+1+1﹥3”的效果。可以说,联合体作为一种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的组织形态,符合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趋势性要求。
(二)联合体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组织方式
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新的发展方式,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大逻辑、大方向。如何使一二三产业联结起来,是当前我们亟待破解的现实课题。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我们的有益启示是,通过各自具有一产、二产、三产功能的经营主体的联合,将产业的“外部性”变为联合体内的“内部性”行为,打通了从生产向加工、储藏、流通、销售、旅游等二三产业环节连接的路径,环环相扣、业业相连,实现了一体化、融合式生产和发展。可以说,联合体作为新阶段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的创新,是我们推进三产融合的一个便捷有效抓手。
(三)联合体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有效形式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最为明显的功能是服务,在联合体内部,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服务,并开展专业化技术培训;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主体提供专业服务,如种植业里的耕种收管,养殖业里的疫病防控;家庭农场为龙头企业提供稳定原料性产品。联合体内各类主体既是服务对象,也是服务端,结成了一个覆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环节的服务链,各类要素得到充分优化配置,极大提升了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联合体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程度的有效载体
农业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其不仅仅是自然风险,更多地表现为市场风险。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够让其中的各类主体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整体,通过信息和资源共同分享,打通了产需信息快速传递、迅速响应的通道。市场信息经由龙头企业判别转化为生产决策,能够及时有效地沿着产业链反向传导至农业生产环节,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需进行生产,同时通过联合体带动,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促进提质增效,多重作用提高联合体中新型经营主体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