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克山县河南乡仁发村在村党支部书记李凤玉的带领下,通过探索创新和不断完善农业经营方式形成的“仁发模式”,在政策界、学术界、舆论界引起广泛关注,围绕“仁发模式”的领导批示、学术文章、新闻报道比比皆是。在前几年跟踪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近期再次对“仁发模式”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一些看法。
一、仁发模式:起因与初步形成
(一)基本背景与组织建立
1.形成背景。“仁发模式”的形成背景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当地耕地资源相对多,农民人均近8亩,具备适度推进农地规模经营的资源条件;二是作为第三积温带地区,这里属于大豆优势种植区,但多年来受国际市场影响,加上长期重茬种植,当地大豆生产成本高、产量低、效益差,竞争力低下,亟需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三是仁发村党支部书记李凤玉在当地人品好、威信高、能力强,有带领当地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愿望和冲动;四是2008年黑龙江省出台了“财政补贴60%、个人自筹40%,且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协调贷款、并贴息,加快推进千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建设”的支持政策,这使当地领导产生通过发展大型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地规模经营快速发展的强烈愿望。
2.组织建立。2009年底,李凤玉得知省级政府出台“千万元以上农机合作社”支持政策,自己出资550万元,联合本村其他六户农民各出资50万元,总计筹资850万元资金,作为农机合作社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农机设备场地和库棚建设。在财政实际补贴70%、其余个人出资部分获得贷款和贴息的基础上,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选配以“动力机车进口、配套机具国产”为主要特征的农机具,该村组建了第一个现代化的“千万元农机合作社”;2010年,该村以同样的政策,又组建了第二个“千万元农机合作社”,统称为“仁发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
(二)农业经营模式的初创
2010年3月,在李凤玉的带领下,仁发村开始尝试以“租地自营+代耕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双轮”规模化农地经营模式。
1.租地自营。2010年春耕之前,合作社以240元/亩的价格、分23块地流转了本村1100亩耕地种植大豆,但由于流转土地一条一块都不连片,呈现小规模格局,现代化大机械根本派不上用场,只得花钱雇佣当地其他农户的“小四轮”耕作;再加上租地经营需要预付地租、支付利息成本,以及当年大豆价格下跌,致使当年租地经营勉强实现收支平衡,一点盈余都没有。
2.代耕服务。据李凤玉介绍,实行“代耕服务”,是当时组建农机合作社时谋划的最主要的业务。但是,由于当时当地农户习惯使用自有小农机耕种土地,造成代耕市场较小、服务费用不高;同时,合作社组织大型农机到内蒙古的呼伦贝尔开展跨区耕作服务,又遇到了当地人歧视、作业面积少算、燃油质量不保、结账不给钱等问题,基本没有盈利。因此,当年合作社仅靠在当地开展农机秋整地服务,为农户代耕了4万亩地,总收入100万元,纯盈利只有13万元。因此,如果算上10%的200万元农机折旧费,当年要亏损187万元。
(三)农业经营模式再创新
通过总结农业经营困境和教训,仁发合作社认为,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规模小、不连片,现代化大型农机无法发挥作用。因此,经有关领导和专家指导,2011年仁发合作社开始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初步形成了以“土地要素向农机资本集聚”为目标,以“带地入社,保底分红”为核心的“仁发农业经营模式”。
1.构建利益联结机制——农户“带地入社、保底分红”。2011年初,合作社以《致全体村民一封信》的形式,实施了以引导和激励农户“带地入社”为目的的7项优惠措施。一是农户带地入社,实行“秋后算账”,每亩给予350元保底收入,比当地土地流转价格每亩高出110元;二是支付保底收入后的盈余,按农民带地入社土地折资进行二次分红 ;三是有困难的成员可付息全额借回入社土地折资款;四是入社成员可继续享受国家发放的粮种补贴和良种补贴;五是把财政补助农机合作社形成的资产按价值以入社农户为单位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并参与分红;六是合作社重大决策,实行一人一票表决;七是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此基础上,合作社还注重解决入社农户的利益关切:针对入社农户提出的“土地入社后家庭拥有的小型农机具如何处理的问题”,合作社采取统一作价收购、变卖的措施;针对入社农户提出的“土地入社后劳动力外出打工难的问题”,合作社采取多渠道帮助外出劳动力寻找外出打工机会等措施。
2.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发挥优势、调整结构、优化方式。一是主动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由原来的大豆、春小麦改种市场价格较高、效益较好的玉米和马铃薯。二是主动更换玉米品种,由低产的“丰丹三号”改种高产的“丰丹四号”。三是发挥大型农机具优势,创新耕作方式,实行深耕深松、精播密植、测土配方施肥、小垄单行改大垄双行等。四是实行农业生产资料规模化采购,降低采购价格;加上地租支付由“上打租”转为“秋后算账”,减少了利息支出。这些措施,使农业生产经营有效地降低了成本、增加了产量、提高了效益。
3.新模式带来新成效——规模经营、结构调整效益突显。合作社通过农业生产节约模式创新,取得了5个方面的“快速提升”效果:一是农户带地入社速度加快、规模扩大,合作社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快速提升,2011年、2012年带地入社农户数量分别达到314户和1222户,入社土地规模分别达到1.5万亩和3万亩,涉及本乡镇的7个行政村;二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彻底改变小型农机具为主的机械格局;三是农作物种植结构优化水平快速提升,彻底改变大豆和小麦种植结构;四是农业产出和盈利快速提升,2011年、2012年,总收入分别达到2763.7万元和5594.1万元,总盈余水平分别达到1342.2万元和2835.4万元; 五是农业劳动力转移速度快速提升,由原来的30%提高到70%。
二、仁发模式:问题与完善措施
(一)主要问题
在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带来显著成效的同时,随着农地经营规模的迅速扩张,“仁发模式”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1.权利高度集中。合作社实行统一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管理权限和责任高度集中,李凤玉等7名原始股东要亲自带领雇工参加劳动、生产管理、劳动监督等,陷入繁忙的日常事务、杂务之中,无暇抓大事、谋长远,直接影响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
2.用工“大帮哄”。合作社实行集中统一的用工派工制度,产生了劳动“大帮哄”“出工不出力”、劳动质量“监督难”的问题,增加了监督成本。
3.利益激励不足。合作社对农作物生产管理者实行“保底工资+少量超产奖励”的统一核算分配制度,增收激励不足,产生了责任心不足、自觉性不强和管理不到位、质量低的问题;
4.农机管理粗放。农机合作社对农机使用实行集中统一选派作业、统一核算盈亏制度,对农机手实行“按保底作业量定保底工资+超量奖励(不足受罚)”制度,只考核作业面积、不核算作业成本和作业质量,产生了 “耗油量过大”“维修费过高”“作业质量低”等问题,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降低了作业质量和效率,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质量和效益。
5.经营风险集中。合作社对入社土地实行“保底+二次分红”政策,虽然有效保证了农民土地权益,但大大降低了农民承担农业经营风险的压力,增强了农民入社土地增收预期,经营风险都集中到7户原始股东身上,对农业管理人员和农机手的劳动贡献体现严重不足。
6.农民分户入社。以入社农户为单位平均量化财政补助农机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并参与二次分红的做法,诱导农户产生分地、分户“带地入社”行为,使“带地入社”农户数量迅速“膨胀”,2014年“虚增”到2638户,产生了严重的不公平问题。
(二)完善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2013年至今,合作社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责任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强化分工分业、拓展业务范围,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恢复生态链、完善利益链上,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
1.“取消土地保底,实行按股分红”。2013年仁发合作社实行“春要保底、秋不分红”,对入社土地实行“收益不保底、只参与分红”的分配方案。并在新的分配方案中,一是从总盈余中提取3%作为管理人工的资金;二是将土地视为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对交易量与资金股份按照不低于6:4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
2.建立较为严格的内部生产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细化内部管理方式,建立各种形式的内部生产责任制度,成为2013年以来“仁发模式”进一步完善、创新的关键环节。一是采取“划片作业、分片管理”方式,实行土地目标化承包管理,2013年将5万亩入社土地分为22个片区,每片区由一个承包者任“片长”,对“片长”实行目标化管理责任制度,并按照地块、面积,以亩为单位分作物统一核算、下拨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投入,由“片长”亲自领取并签字(为了提高农机作业效率,2015年后改为由合作社机耕队领取),并计入本人专用账户,作为农资投入成本核算和监督管理依据。二是由“片长”负责监督管理机耕队作业质量,对农机手作业质量实行“签字认可制度”,不合格不签字;经“片长”签字的农机作业费用,按照合作社统一标准,计入“片长”成本、盈余。三是在“片长”保证将所管地块农产品产出全部交给合作社的前提下,2013年对“片长”实行“保底+超产分红”分配办法,获得3万元保底工资和超产10%的收入;为进一步增强“片长”增收激励,2014年又取消收益“保底”、改为由合作社统一核算本社同类作物平均常产标准,作为“片长”保底产量,超出常产部分,除上缴合作社10%的管理费外,全部收益归“片长”所有。四是对农机实行“机耕队统一管理、‘片长’签字有效、农机手单车核算、维修和油耗节约归己” 管理制度,2013年推行“五定一奖惩”承包责任制度,即定人员、定机具、定任务、定油耗和维修标准、定报酬,以进一步增强农机手保质保量、节本增收的作业积极性。五是合作社对2015年建设的两座玉米烘干塔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每吨4.5元的标准将烘干作业承包给个人管理,每年为合作社增收150万元。
3.主动优化种植结构、提升产品品质。针对玉米价格下跌、卖难形势,合作社主动开展农业结构调整,总体思路是向绿色上调、向有机上调、向特色高效作物上调。一是调优种植结构。农作物种植结构已由2013年的籽粒玉米3.7万亩、马铃薯1万亩、普通大豆0.3万亩等,调整到2017年优质大豆3.58万亩、马铃薯0.75万亩、杂粮0.37万亩;在玉米种植上,除甜(糯)玉米0.55万亩外,普通籽粒玉米只有0.35万亩。二是调优产品品质。合作社积极发展绿色有机产品,逐步改良土壤、提升质量,现有欧盟认证有机地块6800亩(2018年底将达1.5万亩,占入社土地面积的26.78%);2017年种植的3.58万亩大豆全部是高蛋白的和有机的。三是打造“仁发绿色庄园”品牌,组建“仁发特卖”网络营销平台,推进绿色有机产品电商销售,以大豆种植为例,当地普通大豆每亩利润为100元,有机大豆每亩利润高达1200元。
4.联合当地农机合作社建立加工企业。2015年仁发合作社以51%的股份,联合当地7家千万元级的农机合作社筹资4000万元,组建了仁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展马铃薯、甜玉米精深加工,以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目前已成立4家分公司,建立多个加工企业。仁发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说,“现在合作社不搞加工不行了;合作社搞加工有优势,原料是自己生产的,数量、质量都有保障,关键是节约生产流动资金。”
5.合理确定财政补贴资产的量化范围。针对农户“带地入社”过程中产生的分地、分户入社行为,合作社根据公安部门掌握的户籍信息,以二轮承包开始时的农户承包台账为依据,对2014年形成的2638个合作社“成员”进行甄别,并要求:一是入社农户必须是二轮承包开始时的土地承包台账记载的农户,新立农户不得单独另行入社;二是二轮承包开始时农户承包的土地必须全部入社,部分承包地不得成为“带地入社”成员,最终将财政补贴资产的量化范围减少为1014个成员。
(三)盈余分配
2011年以来,仁发合作社采用“保底+二次分红”、“按股分红”等盈余分配办法,促进了合作社的发展。
1.土地经营收入及其盈余。获取土地规模经济收益是“仁发模式”激活农机资本活力的核心途径,土地经营收入及盈余状况是衡量“仁发模式”的核心指标(见表1)。
表1 仁发合作社土地经营收入、盈余状况一栏表
年份 |
合作社 总收入 |
土地经营 总收入 |
土地收入 占比 |
土地经营总盈余 |
土地面积 |
土地亩均 盈余 |
年 |
万元 |
万元 |
% |
万元 |
万亩 |
元 |
2011 |
2763.7 |
2045.2 |
74.00 |
1248.8 |
1.5 |
832.53 |
2012 |
5594.0 |
4798.0 |
85.77 |
2636.8 |
3.01 |
875.20 |
2013 |
10596.1 |
9554.2 |
90.17 |
5409.3 |
5.01 |
1078.44 |
2014 |
10748.0 |
9130.0 |
84.95 |
5016.8 |
5.4 |
929.04 |
2015 |
9055.2 |
7406.5 |
81.79 |
4351.4 |
5.4 |
805.81 |
2016 |
8662.3 |
7141.0 |
82.44 |
3912.5 |
5.4 |
724.54 |
数据来源:2011-2016年仁发合作社财务决算报表
从“表1”可以看出,2011-2016年,土地经营收入是仁发合作社的主要收入来源,平均占合作社总收入的83.19%以上,亩均盈余874.26元。但是2013年以来,受市场环境、特别是玉米价格变化的影响,合作社经营土地亩均盈余在不断下降,由2013年的1078.44元下降到2016年的724.54元,亩均下降353.9元,下降幅度达32.8%。
2.盈余分配及其来源结构。盈余分配结构体现了仁发合作社利益分配机制的运行,是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化。随着仁发合作社盈余分配由“保底+分红”转变为“按股分红”,土地、入股资本、国投资本等要素盈余分配结构如下表2所示。
表2 仁发合作社盈余分配结构表
年份 |
合作社 经营总盈余 |
土地权益分配占比 |
成员权益分配占比 |
财政补贴资产量化户均分红收益 |
亩均分红 总收益 |
年 |
万元 |
% |
% |
元/户 |
元/亩 |
2011 |
1342.2 |
39.11 |
60.89 |
12251 |
710 |
2012 |
2758.6 |
38.22 |
61.77 |
5634 |
730 |
2013 |
5328.9 |
74 |
26 |
2813 |
922 |
2014 |
4890.3 |
75 |
25 |
1486 |
854 |
2015 |
4196.3 |
78 |
22 |
6109 |
708 |
2016 |
3625.7 |
78 |
22 |
5481 |
602 |
从“表2”可以看出,随着仁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式的变化,土地要素占分配盈余的比例越来越高,成员权益盈余分配占比不断下降,体现了土地要素是合作社总盈余的重要贡献者。同时,随着土地亩均经营利润的下降,土地亩均分红也由2013年的922元,下降到2016年的602元,亩均下降320元,降幅达34.7%。
3.公积金提取及使用。提取公积金是仁发合作社应对市场风险,密切社员与合作社利益联结,增强合作社发展积累的重要途径。2011-2013年仁发合作社公积金提取比例、金额如下表3所示:
表3 仁发合作社公积金提取一览表
年份 |
年 |
2011 |
2012 |
2013 |
比例 |
百分比 |
50% |
50% |
28.9% |
金额 |
万元 |
408.6 |
527.3 |
1540.2 |
数据来源:2011-2016年仁发合作社财务决算报表
根据仁发合作社盈余分配模式,2011-2012年仁发合作社按照可分配盈余的50%提取公积金,按出资比例以户为单位计入其社员账户。2013年盈余分配方式修改后,仁发合作社按照每亩土地分红的25%和成员权益收益的40%,加权平均提取比例为28.9%,提取公积金并以户为单位计入社员账户。2013年以后,根据合作社发展形势及公积金积累状况,仁发合作社不再提取公积金。2015年公积金被仁发合作社用于注册成立仁发现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仁发模式:问题讨论与展望
经过多年运行,“仁发农业经营模式”进行了诸多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产生了巨大影响,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同时,这一模式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和讨论,面临一些矛盾和问题,需要不断深化认识,继续深化改革创新加以解决,以利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几个讨论
1.关于农地经营方式。“仁发模式”通过吸引农户“带地入社、参与分红”、进而入股龙头企业的办法,强化了农地家庭承包、农户承包权,保障了收益权。但从这一模式的农地经营现状看,尽管在逐步强化生产内部责任、核算制度,但基本属于合作社统一管理、监督、核算、分配,家庭经营机制不再。运行过程中,“仁发模式”仍然存在劳动激励不足、雇工监督难,农地精耕细作不足、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究竟如何体现农地家庭经营基础地位,有效发挥被广泛证明行之有效的家庭经营优越性,需要在进一步完善创新中深入探索。
2.关于入社农地贡献。必须承认,实行农户“带地入社、参与分红”,对形成“仁发模式”产生了基础性作用,最终也因“只分红不保底”使土地股权“承担风险”。但由于农户对土地股权收益水平追求是有“底线”的,必须高于、起码要等于当地农地连片规模化流转土地的收入水平,否则“退社自由”原则就会发挥作用,直接动摇其存在根基。因此,农地股权参与分红的依据,主要不是农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入股所创造的价值,而是农户对农地拥有的承包权利。要维持这种权利相对刚性收益追求,就不能仅仅依靠入股农地的经营收入,合作社必须拥有较好的非土地经营收益。那么,按照目前 “仁发模式”的收益分配方式,在“土地分红”收益水平已占合作社总盈余78%的情况下,是不是低估了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非土地要素的贡献,进而对资本、人才、技术等非土地要素投入产生负面激励,需要深入研究。
3.关于农地经营规模。合作社理事长李凤玉说“实际上,合作社土地经营规模不应该超过2万亩;规模过大,既难以管理,分红压力也太大”。调研中也感受到,仁发合作社管理层对是否继续维持目前5.6万亩的土地规模水平,存在明显的困惑。一方面,在目前农产品价格上升乏力、土地经营收益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他们对继续保持较高水平的入股农地分红收益感到巨大压力,但如果让“入股农地”承担更大风险、使分红水平下降过大,又担心出现“退社风潮”、直接动摇合作社根基;另一方面,合作社确实想“退回一部分距离太远的外村土地”,但又认为要“知道感恩”“不忘初心”,也“很难找到合适的办法”。我们认为,合作社开展农地经营到底多大规模是合理的,恐怕没有统一标准,需要因地而异、因社而异、因业而异;但在目前农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通过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一定会产生很高的土地成本;土地规模太大,经营风险就会很大。“仁发模式”的土地规模困境需要破解。
4.关于未来谁来种地。从仁发合作社“带地入社”农户情况看,目前1014户入社农户约有3800多人;涉及的劳动力70%多的已外出打工,在家老人和无劳动能力的占8-9成。合作社目前使用的52人中,管理人员13 人、“片长”22人、“农机手”17人,其中只有44人属于入社成员。调研反映,再过几年,合作社不仅会出现临时雇工难的问题,找合适的“片长”“农机手”恐有困难。究其原因,根源在于“仁发模式”从农业经营方式上“消灭”了专业农户,新型职业农民后继无人。长期来看,以农户“带地入社、按股分红”为核心机制的“仁发模式”,其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和监督人员,甚至包括农业生产劳动者,如果过多依赖外来人员是否能够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值得深入研究。
5.关于财政补贴贡献。调研反映,“仁发模式”从初创到不断完善,始终伴随着政府财政支持。除了农机合作社补贴的近2000万元财政资金外,其他财政资金补贴还有很多。大量的财政资金补贴,对仁发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角度看,确实需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补贴力度。但也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研究和讨论:一是今后如果降低乃至取消财政补贴,“仁发模式”是否还能健康持续发展;二是类似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是否和在哪些方面能可复制可推广。
(二)未来展望
展望未来,针对上述讨论和关切,我们认为,“仁发模式”确实存在继续创新发展的必要。除了进一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化、优质化、品牌化、高效化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能性方案还有:
1.重新构建“仁发模式”的组织框架。在现有组织框架基础上,将“仁发现代农机合作社”,更名为“仁发现代农业合作社联合社”,下辖“农机”“种植”“养殖”等专业合作社。
2.积极探索创新合作社农地经营方式。在现有“带地入社”区域范围内,探索“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地经营方式,核心是推进“片长”管理模式向家庭农场模式转变,并在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合作社与联合社和农机合作社之间,探索构建新的利益联结机制。
3.推进合作社服务功能专业化社会化。在现有农机合作社服务功能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和范围,实行服务组织独立核算。
4.加快培育专业农户和新型职业农民。加强与现有具有松散合作性质的11个专业大户和当地未入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注重在培育专业农户的基础上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5.逐步扩大财政补贴资金的受益范围。有效发挥政府财政补贴资金及其形成的设施、设备的支撑和撬动作用,采取多种形式,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扩大收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