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人才振兴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根据部里有关安排,我们围绕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这一重大部署,按照立足当前和放眼未来、总结成绩和分析问题、实地调研和案头调研相结合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强化落地、注重实效,分析谋划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理论内涵、发展现状、思路目标,调研总结典型案例的经验做法,提出了用集体经济股权激励人才、在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中探索吸引下乡人才的特殊政策、进一步搞活农技推广体系、制定实施乡村规划设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乡村人才县域辅导中心建设工程、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性培训机构作用、引导互联网企业搭建乡村人才供需对接平台、营造有利于乡村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等工作抓手和政策措施建议。

一、乡村人才振兴的思路和目标

(一)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乡村人才振兴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人留得安心,让愿意上山下乡、回报乡村的人更有信心,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打造一支强大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这段话集中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乡村人才振兴思想,对我们深入理解人才发展、乡村发展富有启迪。

关于乡村振兴与乡村人才振兴的关系。乡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体现和标志,实现乡村振兴之日就是各类人才齐聚乡村并充分发挥作用之时。乡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条件和途径,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动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牢固树立人才优先的意识,把培养和用好人才作为首要任务。

关于“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人力资本是掌握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本进入社会生产过程,靠知识和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从中得到较高的回报,并且实现自身的再生产——知识得到增长,技能得到提高。从人力资源到人力资本需要投资,教育培训等投资可以使人力资源成为人力资本,也可以使人力资本得到加强。人力资本的价值在交易中才能发现、在使用中才能体现,要更加重视以人力资本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作为评价人才的依据,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力资本交易市场。人力资本进入再生产过程并带动其他资本,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生产率的提高归根结底是人力资本作用的结果。

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要求,深刻揭示了人才与经营主体的关系。人才在社会生产活动中发挥作用,必须实现主体化,或者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或者融入其它经营主体,成为其中的一份子。因此,人才的培养必须与主体的需要相适应,人才作用的发挥必须以主体为依托。包括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内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人才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形态,是人才发挥作用的平台。只有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才能落实落地。

关于“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劳动力加土地加资金,是产业发展的初始或初级形态。从我国农村现实出发,当前应当着力强调的是,以人才这一关键要素为媒介,不断聚合、深度盘活土地、资金等要素并加以优化,在既有产业基础上实现转型升级的良性循环。

(二)不断深化乡村人才振兴的思想认识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加强领导。把党管人才原则和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统一起来,明确五级书记抓乡村人才振兴的第一责任,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组织部门和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乡村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政权建设,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政商协同。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着力发挥政府维护市场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科学规划引导的作用,推动城乡人才统一大市场建设和人才的双向流动。立足市场机制识才、择才、留才、引才,鼓励社会培训机构、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人才培养,支持社会组织进行人才培养、认定、评价。加大对乡村人才培养的倾斜性投入,强化优化政府对乡村人才引进、使用的支持,从户口、随迁、子女上学、住房、就医等方面创造更好条件,让留乡返乡下乡人员留得安心、干得舒心、更有信心。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开阔视野。适应城乡融合发展、人才双向流动的背景,突破人才的地域和户籍界限,适应农业多重功能开发的需要,突破人才的行业界限,适应网络化信息化深入推进的态势,突破人才工作方式的局限,广泛调动留乡人才、返乡人才、下乡人才的积极性。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突出重点。适应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大力度培养农村电商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人才,乡村建设规划师等绿色发展人才,乡村文创设计师等科教文卫人才,村支两委等乡村社会治理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带动型人才。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创新思路。继续加强农业科研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专门人才的分类培养,不断提高他们服务乡村的专业能力。同时要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创业创新规律、人才发挥作用的规律,着力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人才的综合能力。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里应外合”。引导各类人才把握自身特点、找准自身定位,统筹发挥外部人才资金、技术、信息优势和乡土人才熟悉本地风土人情的优势,乡土人才帮助外部人才落脚,外部人才帮助乡土人才提高,结成带动而不是代替、互补而不是互竞的关系,实现结合融合、共同发展。

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要长短结合。适应农民迫切需要,广泛开办“农民夜校”、“农民讲习所”。加大支持指导力度,以提高农业农村技术岗位技能为目标,充分发挥涉农职业院校的重要作用。引导大专院校加强农科教育,突出农业大学农科专业的主体地位,在大学通识教育中增设农学知识课程。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水平,优化师资队伍,完善软硬件设施。把乡土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框架整体设计,在国民教育中增加涉农课程和乡土活动,改变对乡村的偏见,增进城乡青少年农业知识和“三农”情怀。

(三)全面把握乡村人才振兴目标

乡村人才是指所有服务乡村建设和发展的人才。从工作性质和内容看,乡村人才包括农村实用人才和职业农民、农业科研人才、农技推广人才、乡村教师、乡村医疗卫生人员、乡村科技服务人员、乡村文化工作者、大学生村官等各方面人才,也包括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新型人才。乡村人才具有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社会性、带动性等一般特征,也要具备“跟党走”的政治素养、“爱农村爱农民”的家国情怀、“懂农业”的知识素养、“有本领”的能力素质。

乡村人才振兴的总目标是:培养、造就、汇聚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为现代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公共服务供给和“三农”工作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效智力支持。

——人才资源总量稳定增长,效能作用明显提高。乡村人力资源开发范围不断扩大,总量不断增长;乡村人才占全国各类人才的比例和乡村人才占乡村人口(或劳动者)的比例不断提高;城乡人才交流有序、互动活跃、规模显著扩大,基本满足农业农村产业发展需要,满足乡村公共服务发展需要,满足农民增收共同富裕发展需求;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形成良性循环,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农村产业全要素生产率明显提升,乡村发展人气旺。

——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乡村专门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结构比例得到优化,人才受教育程度、继续教育水平不断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成为产业队伍主力,农村专业性人才队伍不断充实,科技人才比例结构更加合理,公共服务人员全部成为专业技术型人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成为经营管理队伍核心,农村实用人才占比大幅提升;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与乡村发展协调互促,乡村人才素质高。

——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有效,人才环境优良。乡村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社会各界人才投身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和服务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多措并举的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引入机制运行充分,县域城乡人才资源有效融合,人才城乡身份差别消除;乡村人才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支持“三位一体”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乡村育得出、留得住、引得进、用得好各类人才,乡村对人才吸引力不断增强,乡村人才环境优。

二、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及成效

(一)政策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急剧增长,人才紧缺问题日益突出。2000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十五计划专章提出实施人才战略,壮大人才队伍,首次将人才战略确立为国家战略。自那时以来,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和作用发挥愈发引起重视,不断得到加强。

一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逐渐纳入人才强国战略。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鼓励和支持农业技术专长人才到农村开发创业,发展农村人才市场,培养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队伍,实施西部地区百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工程2003年,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提出要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将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列为重大政策,将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列为重大人才工程。2016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特别指出,要健全以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机制。

二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对象趋向精准。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主要强调培育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科技队伍,农业生产经营型人才是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主要对象。《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则根据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强调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标志着更多领域的农业农村人才被纳入到人才支持培养体系中。此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专门文件,指导和推动农业农村人才培养。2007年,科技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实用科技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首次将乡土人才纳入人才培养规划。2011年,中组部《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将培育主体进一步细化为农业科研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农村生产型人才、农村经营性人才、农村技能服务型人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高层次农业科研人才推进工程、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支持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能力提升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技能开发工程。针对各类农业农村人才,国家还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门政策,比如2011年《关于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的意见》, 2012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关于做好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2017年《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等。

三是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方式转向多元。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工作初期一般采取教育培训方式。2011年,中组部印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要逐步建立以素质提升和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自主培养与人才引进相结合,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同年12月,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加强农业人才教育培训的同时,对系统推进人才培育作了专门强调。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不仅明确了要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制度,还特别强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政策的重要性,将制度体系建设、培养认定工作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支撑。2016年,人社部《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构建多种培养模式相统筹的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推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提出,探索菜单式学习、顶岗实训、创业孵化等多种培育方式,倡导信息化扶持和新型职业农民走出去。如今,农业农村人才扶持方式已经涵盖资格认定、政策支撑、风险防控、平台建设、信息服务、激励机制等领域。

四是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取向创业创新。2009年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职业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围绕返乡创业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的自主创业能力。《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提出要在全国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兴业工程。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民创新创业服务工作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意见》、农业部《关于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等相继出台,全国陆续开展了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农民创业创新行动、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等。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简化市场准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支持措施、开展创业培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创建创业园区等政策措施。由此,全国各地形成了一批农民创业支持政策、搭建了一批创业平台、培育了一批创业带头人,树立了一批创业典型,构建了一套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了农业农村人才创业加快发展的新局面。

(二)建设成效

一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总规模不断扩大。在各类政策指导、扶持和推动下,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培育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类农业农村人才数量不断增长。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有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在内的农村实用人才总量1500万人左右,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总量超过115万人,返乡下乡创业人数超过700万人,在岗大学生村官10万余人,乡村教师约330万人,乡村医生约140万人。全国23个省建立了213个地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形成了5万多人的区域核心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二是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健全。构建了政府统筹下的“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共同推进的农业农村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了农业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等多方资源积极参与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培训教育由课堂走向田间,培养体系延伸至产业,覆盖到基层。目前,全国有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452所、农业职业院校541所、农技推广机构15.1万个,农业人才实训基地5268个、农民田间学校2008个、创业孵化基地207个、综合类基地1364个。由重大项目、工程、计划带动的农业农村人才多层次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转基因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等重大科研项目成为培养创新型科研人才的重要渠道。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完成了对800个示范县8万名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超过100万人。

三是农业农村人才的带动作用得到发挥。农业农村人才在推广使用农业新技术、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截至2016年,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的1000多个县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队伍超过72万人,实施科技开发项目4.5万项,服务农民6000万人,创业实现利润400多亿元。各类农技推广人员年推广新品种27.8万个次、新技术18.1万个次,农业科技贡献率超过60%,比2009年提高近7个百分点。8313名大学生村官参与创业富民,创办6314个创业项目,领办或合办专业合作社1797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92604个。2012年以来,全国培育的各类新型职业农民400多万人,大多成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乡村人才数量和素质较低。目前乡村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等各类人才占农村常住人口的比例不到6%,其中绝大部分只参加过短期的技术培训,没有接受过中专以上的系统教育,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中90%没有获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在有评定的10%队伍中,初级职称占比近七成,现有人才队伍规模和素质难以带动乡村发展全局。主要原因是相对于庞大的农村人口和农业从业人员,国家在乡村人才培养上的投入明显不足,农村基础教育仍然薄弱,农村继续教育发展滞后。

二是乡村人才供给增长速度缓慢。乡村人才流失严重,入不抵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持续增加,2017年达到1.7亿人,大量农村人才流入城镇、流向工商业。2015年全国在岗大学生村官总数比2014年减少4万人,2016年再减少3.5万人;乡村医生人数比2014年减少2.3万人,2016年再减少3.2万人。据统计,从1997年到2015年,农科大学生毕业人数占全国大学生毕业人数总量的比例从3.6%降低到1.7%。主要原因是农业农村吸引力不强,公共服务缺乏,创业创新环境差,资金、风险保障、技术服务等配套支撑乏力。

三是乡村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需要脱节。过去多年对乡村人才的培养培训集中在种养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在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层出不穷、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生产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培训内容的更新跟不上发展需求的变化,乡村人才的培养滞后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原因是乡村人才的培养以政府部门为主,各部门之间的培养培训工作交叉重叠情况较多,缺乏统筹协调,培养培训计划的生成机制偏重于规划安排、按部就班,没有及时根据发展变化进行灵活调整,利用市场机制和调动社会力量不充分。

四是乡村人才使用的激励保障机制不健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在分配、激励、保障制度方面不完善,人才待遇与业绩、贡献不相称,人才价值体现不充分。没有把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对农业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贡献、农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人才评价认定考核的主要依据和重要标准,人才的认定评价与政策扶持联系不紧密,认定证书的效力不强。主要原因是乡村人才认定和考核的标准与实际的联系还不够紧密,对调动人才积极性的激励保障机制重视程度不够,激励手段较少。

 

三、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对策建议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专章就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出了系统的部署安排,对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关键是全面抓好落实。这里就有关问题补充以下建议。

(一)用集体经济股权激励人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也是运用市场机制配置人力资本的重要手段。要抓住当前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把集体经济作为人才发挥作用的一个现实基础,把集体经济股权作为吸引、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研究谋划吸引人才的政策。在保障农民利益、实现集体利益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借鉴现代企业制度,视人才的贡献和业绩,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议,允许农村留乡人才、返乡人才、下乡人才持有股份,以改革的红利增强人才下乡的动力。

(二)在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中探索吸引下乡人才的特殊政策。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为吸引外部人才提供了政策创设空间。对有贡献的人才,可经村民大会合议,并经县级政府同意,授予“荣誉村民”身份,允许在限定期限内流转村民宅基地使用权,兴建翻建一定面积标准的自住房,为在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对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允许村集体根据村庄统一规划,建设人才房,优惠提供返乡下乡人才使用。整理农村闲置宅基地后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重点用于鼓励和支持乡村人才创业创新。鼓励和吸引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协作的方式,开发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民宿、文化创意、农村养老或经营性活动。

(三)进一步搞活农技推广体系。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从返乡人员、新毕业大学生、农业乡土专家、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中遴选一批特聘农技推广员,作为农技推广人员队伍的有益补充。将乡土骨干人才纳入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鼓励乡土人才参与技术研发、培训和推广项目,向乡土人才开放农业科技示范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单位的试验测试示范设施设备。进一步探索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与开展经营性服务的机制,鼓励他们在完成公益性农技推广工作的前提下,通过技术咨询、技术承包等方式提供有偿服务,通过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农技推广人员停薪留职的时间期限,鼓励离岗到乡村一线从事科技服务或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制定实施乡村规划设计人才培养计划。“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培养乡村规划设计人才十分紧迫。要加强地方各级特别是县和乡镇干部的规划知识和设计理念培训,明确乡村振兴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要求,提高科学谋划和组织开展规划编制的能力。中央层面制定实施乡村规划设计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原则、方式、主要学习课程、教育培训机构等内容,并设立专项、推动落实。鼓励有学术、师资基础的大中专院校强化乡村规划设计专业或方向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引导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深入开展乡村规划研究,综合产业发展需要、民族文化传承、自然生态建设、人居环境营造、村落遗产保护等要素,推出一批保护与开发并重、乡村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结合的方式和模式。

(五)实施乡村人才县域辅导中心建设工程。把建设乡村人才县域辅导中心作为一项重大工程,纳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乡村振兴地方规划。辅导中心立足县域实际和产业、社会事业需要,围绕乡村全面振兴要求,承担各类各方面人才继续教育和技能培训职能,继续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文化卫生等人才培养,着力在市场营销、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乡村社会治理和生态管理等人才培养上取得新突破。在县级职教中心等农村公共教育资源基础上改扩建县域辅导中心,建设资金由国家和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吸纳社会资本投入。辅导中心作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由县农业农村工作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在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业务,实行理事会领导体制,理事会成员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领导、教育培训专家、投资企业代表等组成。

(六)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性培训机构作用。借重社会专业性培训机构,增加培训资源供给,丰富培训市场选择。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密切双方在培训资金筹集、培训课程规划、培训机构建设与营运等方面的合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社会专业性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教材编撰、培训课题研究、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培训机构在招生、培养、输送等环节上建立与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民创业园、乡村旅游集聚地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机制,促进人才培训与乡村事业对接。采取减免个人所得税、保留编制等方式,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和高校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薪,直接服务乡村人才培训。加强政府对社会专业性培训机构的教育质量、招生方式、师资来源等方面的监管,督导培训规范化管理。

(七)引导互联网企业搭建乡村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推动形成乡村振兴人才网上大市场,提高人力资本配置效率。引导具有一定基础和经验的求职招聘网站企业搭建专门的大型乡村人才供需对接平台,发掘城乡人才资源,撮合人力资本集聚,开展人才推荐服务,促进人才供需对接。鼓励乡村用人单位、项目建设主体、生产经营主体上网发布人才需求和项目建设信息,促进人才与项目对接。

(八)营造有利于乡村人才成长和施展才干的良好环境。优良的制度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环境是激发乡村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沃土。要强化“三农”宣传,利用各类载体全方位展示乡村风貌,促进全社会深化对乡村的认知,培养到乡村的广阔天地发展兴业的情怀。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和法治建设,树立和强化尊重人才、珍惜人才的价值导向,营造和维护人才干事兴业的公平环境。优化乡村人才服务工作,建立乡村人才跟踪服务制度,为乡村人才干事创业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开展各级各类优秀乡村人才遴选资助和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传播热爱乡村事业、尊重乡村人才的正能量,增强乡村人才荣誉感、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