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与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等历次全会精神,介绍乡村治理与集体经济互融互促的发展路径和典型经验,强化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拟举办1期乡村治理能力提升与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省市县各级从事乡村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组织、社会工作、民政、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治理骨干;各领域有志于参与乡村治理工作的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

  2025年8月18日-23日,818日报到,819日-22日培训,8月23日返程。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院

  四、培训内容

  聚焦乡村治理与集体经济互融互促,学习乡村治理工作思路,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精准把握乡村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与工作方法,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熟练运用乡村治理工具。培训以专题讲座、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等方式结合进行。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2980元/人/期(含教师课酬、餐费、教学场地和培训资料等费用),可提前汇款或报到现场刷卡(或微信扫码)交费;住宿统一安排,住宿费及往返交通费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称: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银行账号:1108140104000024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观支行

  汇款备注:乡村治理培训班

  六、报名时间方式

  请参加培训人员811日前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czlzzb@163.com。

  七、其他事项

  1.开班前5天向报名学员发送短信或邮件,告知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住宿费用标准等事宜。如果临开班前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培训时间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

  2.本通知可通过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业农村法治”查询。

  3.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有关廉洁自律要求,严禁聚餐、严禁饮酒、严禁参加旅游活动,杜绝娱乐及赌博活动。

  联系人:

  吴老师  010-59197713  15010665675

  王老师  010-59197717  15811229697

          

   件: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5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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