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负责休闲农业管理部门、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

  为深入贯彻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部署要求,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我院定于5月下旬举办1期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市、县休闲农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相关单位负责人、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等。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524-28日,培训5天(含报到和返程)。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围绕政策解读、规划设计、运营管理等进行专题讲座,结合实际案例,深入剖析乡村文化挖掘、特色主题活动策划、夜经济开发等,通过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等促进各地共享经验成效、开阔眼界思路。

  1.休闲农业用地、金融政策;

  2.休闲农业项目开发与规划;

  3.休闲农业与乡村文化活化;

  4.休闲农业创意营销;

  5.休闲农业品牌建设;

  6.休闲农业夜经济打造。

  四、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报名。请于510日前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xccyfzpxzx@163.com并添加班主任微信(17611565258)进班级群,培训相关事项将通过班级微信群发放。

  (二)缴费方式。本次培训费用2980元,开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由酒店收取并开具发票。

  请参加人员于514日前将培训费用转账至以下账号或扫描二维码支付(转账和扫描二维码付款请务必备注姓名和参加班次名称):

  五、联系方式

  魏老师:010-59197786   17611565258(同微信)

  孙老师:010-59197785   13439766724(同微信)

  电子邮箱:xccyfzpxzx@163.com

  六、有关事项

  严格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参加人员需主动出示“健康码”及14天内行程轨迹,经核验为绿色,并佩戴口罩可进入培训现场和酒店。28日内有境外旅行史,或14天内有异常接触史人员不得参加活动。有发热(体温高于37℃)、咳嗽、乏力等症状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服务,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学员考核合格,颁发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统一培训证书。

  本通知可通过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网站查询或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农业企业家”查询。

  附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运营能力提升培训班报名表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1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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