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精神,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垦职业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决策能力、创新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能力。经农业部农垦局同意,决定举办全国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国农垦企业(公司)正、副董事长;正、副经理(场长、厂长);正、副书记;以及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等企业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提高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切实增强战略决策、经营管理、市场竞争、自主创新等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能力和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
三、培训内容
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农垦发展改革的实际,按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职业特点,突出创新意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培训内容包括:党的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前农业形势与政策、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策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创新与企业核心竞争力、农垦企业改革与发展、企业应急管理、项目管理与评估、劳动合同法、农业标准化、领导艺术、公务礼仪等。
培训期间,结合培训内容,针对当前农垦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2-3次研讨交流。同时,组织学员参观考察北京地区一些典型企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包括: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香堂文化新村、北京北郎中农业循环村等。集中学习结束后,组织学员到大连、青岛等相关单位参观考察。
四、教学、考核、发证
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组织教学、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证书。
五、培训时间
2008年5月29日报到,5月30日开学,7月8日结束。
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计划参训人数填在回执中,传真至我院农垦干部培训部。
六、培训费用
(1)学费每人1500元;
(2)教材、资料费每人350元;
(3)食宿费每人每天135元(住宿标准:单人间);
(4)北京地区参观考察费及赴外地考察费用另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 斌 甄 瑞
电 话:(010)81708647 81708645(传真)
邮 编: 102208
通讯地址:北京市回龙观霍营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农垦干部培训部
附件:回执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回 执
参加2008年全国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情况
单 位 | | ||||
参训人数 | | ||||
联 系 人 | | 电话 | | 传真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
(可复印)
单位盖章:
二○○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