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师资骨干能力提升(乡村振兴)培训班
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乡村振兴)培训班(第二期)在广西柳州顺利举办

  为进一步强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6月10日至13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我院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中心承办了自治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师资骨干能力提升(乡村振兴)培训班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乡村振兴)培训班(第二期),来自自治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的200名农业综合执法业务负责人及执法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康出席开班式并讲话,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李科健出席开班式并致辞。

  两期培训班在课程安排上,既设置有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政处罚原则理解与适用等基础理论课程,同时,为更加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还重点设置了农业行政执法违法事实审查、农业重大案件办理和应对方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宅基地执法等重难点问题解析等实务性课程;在师资配备上,邀请了广西民族大学教授、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广东等地的执法专家、法律顾问以及我院教师,结合案例和实践经验进行了精彩讲解,得到学员一致好评。

  学员们通过此次培训不仅学习到了切实可行的执法办案技巧与方法,而且提升了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案件的能力。学员纷纷表示,这两期培训办班层次高、主题鲜明,课程设置既有理论的高度,又有实践的深度,有利于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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